关于实名制购票检票的公告
临安交通 2018-06-28 17:19
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,自2017年3月1日起,对长途客运班线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。
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。携带免票儿童的,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。通过网络实名购票的,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。
在代为别人购买车票时,代购人需要同时出示代购人及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配合工作人员查验。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、人、证不一致的,不得乘车。
除身份证外,乘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、居住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官证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购票。如果没有携带有效证件,则需要到东站1号窗(警务)开具临时身份证明。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。
浙江临安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
临安汽车东站